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成都百姓网-人才网,招聘网,二手房网,房产网,租房网,教育网,新闻网,信息网,信息港-成都在线

热门关键词:

有关英皇新人李晓楠为什么上热搜?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发布时间:2024-04-25

  4月1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中招录取总分为670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与往年相比,多出来的10分为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过程性考核分数。明年起,北京市将实施新的中考改革方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考试范围,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考核三类,计分的考试科目由现在的10门减至6门。

  2024年中招依然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4〕8号)精神,今年我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巩固深化我市中考改革工作成果,建立多渠道、新载体的招生培养体系。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实现“平安招考”工作目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指标分配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按教育部相关要求,继续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跨区招生。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学校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性测试,确定合格名单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四)为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城区和西城区的部分普通高中继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

  (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4〕7号)要求,继续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验项目,优化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分为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各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24年)》(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中招办负责;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各区和学校对招生简章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③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⑤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⑦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首钢技师学院和黄庄职业高中。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5.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审核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参加202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1.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2.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指标分配及面向特定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上述招生。

  3.已被登记入学和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数,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4.已在区教委备案的本校直升和集团直升拟录取考生,在提前招生批次录取,不再填报志愿和参加其他方式录取。

  5.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通过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和拟报考学校所在区教委复核,符合宏志生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宏志班”专业。

  中招录取总分为670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2024年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不断提高命题质量。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卷”的方式进行。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并制定评分标准及细则。各区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京考中招〔2023〕8号)要求,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及细则,确保评卷工作质量。同时要加强成绩校验,确保考生录取总分准确无误。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其中卷面分值70分,实践活动分值10分。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管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考考务〔2020〕5号)和《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执行。同时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专业加试包括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考须专业加试的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专业加试工作由学校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组织实施,并按要求报送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指标分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照提前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是按照招生学校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2.指标分配招生录取。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时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3.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可以申请参加志愿征集录取,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录取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有加试要求的专业需加试合格。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各区中招办参加全市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未录取考生档案的打印工作。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审核录取考生信息并按要求办理相关录取审批手续。各初中学校应按时下载本校考生录取信息,及时通知未录取考生按规定参加志愿征集。

  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要按照市教委要求,严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市级三好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2.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测试合格后,须将该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招收“大学子弟班”、“特色实验班”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相应身份被该校录取。

  4.报考招收“宏志班”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5.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4.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7.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体检工作是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进行体检。北京市体检中心负责对体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裁定和监督。各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对本区考生进行体检,要按时保质完成中招体检工作,并及时将体检结果信息报送市体检中心。

  参加中招的考生均须建立电子档案。考生各种原始材料由所在的初中学校或本区中招办负责存档,保管期限为1年。

本网转载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