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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说法丨什么是艺术品的著作权与物权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发布时间:2022-10-23

  最近,关于草间弥生在中国的艺术展疑似“赝品”的报道铺天盖地,也引发了艺术圈内关于艺术作品著作权和物权的争议。

  草间弥生质疑展览作品疑似“赝品”,收藏机构则回应:展览作品持有收藏授权书,作品通过合法渠道收藏,收藏品的展览不必要经过艺术家授权,也不受艺术家的约束。

  二年前,中央美术学院的“基弗在中国”展览也引发过类似的争议。收藏家疑似在中国倾销基弗的作品,“基弗在中国”展览或冲击基弗代理画廊的利益,就此引发纠纷。

  法律上,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和物权是分离的,唯一的一件艺术品,它的著作权和物权则归属于不同的两个人,如果是限量版艺术品,它的著作权和物权甚至归属不同的很多个人。

  所以,艺术品的著作权和物权就很容易引发纠纷。草间弥生在中国的艺术展所引发的纠纷,或许就是艺术品著作权和物权的纠纷。

  我们首先清楚一个知识点:国内艺术品的艺术展有两大类型。一种是个人作品展,另一种则是藏品展。个人作品展是艺术家参与策展的,以草间弥生为例,国内唯一的一次草间弥生个展,是在2013年,在上海主办。

  而藏品展,指拥有艺术品所有权,或者经收藏机构/收藏家授权做的展出。(注:所有权指的是物权,非著作权。物权包含但不仅限于作品展览权、销售权等)。藏品展约于2016年开始在上海推开。

  如果是藏品展(注意是已经拥有艺术品所有权或展览权的展出哦),有没有必要告知艺术家一声“嘿,我要做你的展了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故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授权即可展览作品原件,无需作品作者授权同意。此外,尽管此次展览适用中国法律,其实草间弥生、村上隆所在的日本国著作权法也有同样的规定,美术作品的所有人或其授权人可以公开展示作品原件。如果著作权人可以任意阻止展览,则会对作品所有人行使其权利并获得收益造成妨碍。

  举个例子会更加清晰,2016年11月19日,“基弗在中国”展览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这是基弗在中国的首个展览,受到极大关注。但在开幕前一天,某网站发布了分别来自于安塞姆·基弗唯一授权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授权发表的声明。

  在基弗的声明中,基弗表示:展览此前并未征询过我的意见,我既没有参与也没有同意,对此我深感失望。基弗同时表示,他已经向组织方书面要求取消本次展览。

  而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发表的声明说,“基弗在中国”的所有展品都得到了收藏家及收藏机构的授权,这一展览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鉴于这个展览作品的合法性,我们从法律角度没有理由中止与德方主办机构的合作。

  也就是说,这些作品的所有权是私人收藏和机构,而不是基弗本人,就法律意义来讲,这个展本身就是合法的。说到这里,是不是觉得与此次事件有点雷同?

  据了解,通常国外作品流入国内的路径是作品物权转卖或授权给该国的艺术机构或藏家,由该国艺术机构代理该作品的处理权,艺术机构的处理方式就是转卖。

  有人会问,经过二、三手的东西,纠纷很正常。确实,但这玩意儿就跟身份证一样,都是有唯一版号的。而经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作品,是有画廊或艺术家官方出具收藏证书的,可以追溯作品上个来源。

  只要是通过合理渠道获取的国外艺术作品,或持有相关机构的收藏授权书,该展出的藏品,随便你怎么展。并不需要艺术家同意,因为这种跨国艺术品流通的情况,收藏家大多都不认识艺术家。

  简单来说,物权是指作品原件所有权,控制的是作品有体物的流通,包括对作品原件的占有、使用、处分与收益。

  而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对作品内容使用的控制权,由一系列专有权利构成,每一项专有权利,所针对的是使用作品的某项特定行为。

  其实说到底,藏家或者收藏机构购买美术作品,一方面可以满足审美与精神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作品增值获得经济回报。公开展览或出售,都是属于作品所有者基于物权享有的处分作品以及获得收益的权利。

  2016年7月,亚洲当代艺术非常有代表性的领军人物,奈良美智先生的作品收藏体验展,在上海新晋界艺术空间展出。

  但因有媒体报道指出该展并无官方新闻稿授权,并在报道中大量引用了非本次展览展出作品图片,招致了奈良美智先生的误解,因担心侵害其作品著作权,奈良美智先生在推特上愤怒回应。

  事发之后,收藏机构第一时间与奈良美智先生取得联系,说明原委,解释展览不会有侵权行为发生,奈良美智先生次日也在其Twitter上发文表示肯定展览的合法性,但同时表示了对媒体不实报道的担忧。

  翻译:谢谢,Thank you,对转发的各位表示感谢。对收藏家收藏的作品进行展示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有问题的是对于展览的宣传。看了之前的HP中就会知道,出现了复制商品以及许多未经允许刊登的作品。(备注:奈良美智先生文中提到的HP的文章,即是该媒体的不实报道)

  奈良美智的纠纷、“基弗在中国”展览纠纷、草间弥生在中国的艺术展所引发的纠纷,都是类似,大多就是艺术品著作权和物权分离所引发的纠纷。

  特别是现在,中国国力强盛,成为世界第2大国,欧美艺术品市场越来越疲软,中国艺术品市场举足轻重,越来越重要了。

  欧美和日本艺术家对中国艺术市场虎视眈眈,如果欧美艺术家在中国的展览过于频繁,或许会冲击欧美艺术家代理画廊的利益,国际艺术纠纷或许会越来越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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