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佳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通过的《佳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显示作为控股股东的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与佳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交易额不超过15亿元;销售货物交易额不超过38亿元。上述关联交易计划授权额度超过公司上年度总资产的30%,应采用特别决议程序。因此《佳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通过程序不合法。 综上,鉴于佳通股份有限公司历年关联交易比重太大,通过程序不合法且未进行充分披露。因此本人作为佳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为保障作为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便避免合法利益的损失,提议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至今的关联交易进行专项审计。 热门评论网友评论只代表同花顺网友的个人观点,不代表同花顺金融服务网观点。 投资者关系关于同花顺软件下载法律声明运营许可联系我们友情链接招聘英才用户体验计划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90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