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家事纠纷化解途径,江城区法院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依托,与妇联、司法局、律协联动配合,构建起“法院+妇联+司法局+律协”家事多元解纷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谭某与余某原为夫妻,双方婚后育有一子余某甲。2014年,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约定余某甲由谭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给谭某。然而,余某自离婚后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谭某多次寻找余某支付抚养费未果,一气之下以余某甲的名义将余某诉至法院,要求余某支付近10年来拖欠的抚养费用共计12万元。 分别与原告、被告进行沟通后,承办法官唐铭鑫了解到,该案矛盾来源于原告、被告离婚后积怨的衍生,若是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实现原告的诉求,反而会激化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都会对孩子的成长教育造成伤害。基于此,法院第一时间启动了与妇联、司法局、律协的联动调解机制,邀请三方调解员参与该案调解,会商解纷方案。 考虑到原告、被告双方因离婚矛盾不浅,办案法官和三名调解员决定以“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 “家庭纠纷与一般民商事纠纷不同,除了需要理与法,还需要情与爱,需要耐心倾听和开导……”妇联调解员冯惠茹和律师调解员韦晓君在调解中将心比心,引导双方以儿子成长为重。唐铭鑫和司法局调解员黄正腾积极促成双方对拖欠的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再从法律规定、现实履行角度,结合当事人目前的经济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决定以分期支付方式履行义务。 家事无小事,家庭幸福则社会和谐。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不仅需要法院强制力的刚性,更需要人民调解的柔性。江城区法院表示,将继续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将“法院+”的联动工作机制拓宽到社会方方面面,更好地促进家事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共筑家庭和睦,守护万家灯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