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平心而论,中国确实有资格在有关核武器的问题上对印度发出善意的提醒和劝告,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这项国际法规定,全世界只有P5(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有合法拥有核武器的资格,其余国家发展和拥有核武器是非法行为。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是率先在全世界做出承诺“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国家,全世界都公认中国不仅是合法拥核国家,还是一个负责任拥核国家。我们向一些没有得到国际法承认,但得到国际社会默认的核武国家发出提醒和劝告从法理和道义上都是说得过去的。 希望印度在自身核威慑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也能肩负起一个“拥核国家”的责任,向中国看齐,不拿手上的这一筹码当作胁迫其它国家的工具。也只有这样,印度才不至于招致国际社会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