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杭”),就浙江中杭向交通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92%;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