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2〕1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3〕1号)要求,依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农社函〔2023〕226号),在各地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拟推荐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等12个村(见附件1)申报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2018年以前认定的铜陵市义安区西联乡犁桥村(见附件2)等23个美丽宜居村庄通过复核,认定肥东县长临河镇四顶社区等365个村为省级美丽宜居村庄(见附件3),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处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肥东县长临河镇白马社区、肥东县长临河镇四顶社区、庐江县汤池镇百花村、长丰县杨庙镇马郢村、肥西县官亭镇张祠村、巢湖市柘皋镇驷马村、肥西县铭传乡桂树社区、长丰县造甲村双河村、庐江县万山镇长冲村、巢湖市庙岗镇尖山村、肥西县山南镇六合社区、长丰县义井镇车王村、庐江县汤池镇三冲村、巢湖市烔炀镇中李村、肥东县包公镇包公社区、肥西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