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云南旅游,只因未买5万元的手镯,就被导游赶下车的事件,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按说丽江市文旅局已经发出通报,也对涉事导游以及相关主管作出了处罚,这事儿就该到此为止了。 2月11日,田女士一家五口人决定以去云南旅游的方式欢度这个春节,并与一家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全程10天,费用17000元,每人合计3400元。 可就在2月13日,行程的第三天,导游张某就将田女士一家带进了一家玉器店,店内导购向田女士推荐了一款价值50000元的手镯,田女士觉得镯子不值这个价,遂拒绝购买。 但对于导游张某的行为,田女士觉得很气愤,她想要一个道歉,于是就在2月14日,她来到当地的文旅局进行投诉,可旅行社和当地文旅局给出的答复却是: 事情一经曝光,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对田女士一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对当地文旅局的回复提出质疑,要求文旅局严惩不良旅行社及导游。 由于事态的扩大,倍感压力的丽江文旅局迅速就此事作出了调查,对涉事导游做出了处罚,并发布通告。 接着,就有网友爆料,声称田女士自始至终都知道行程有购物环节,而且不是导购推销的,是田女士自己选中了一款58000元的镯子,想以5000元的价格,导购不同意,她就开始搞事情,为了不影响车上的其他乘客,导游这才决定给田女士换到纯玩的车上。 说明田女士的确事先知晓行程是有购物环节的,但上面也声明了“是在自愿不强迫的情况下”,这不正是说明旅行社要遵循游客自愿的原则不能强迫吗?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没买5万元的镯子,为什么全车人只有她们一家人被要求换车,而刚好,全车人只有她们一家没有参与购物。 接着,田女士又对通报中的“拟”字提出了疑惑,并向网友们发问这个字在这篇通报里到底是什么意思。 网友们也很快给出了回复,说“拟”字有准备,计划的意思,并对通报里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自己的解读。 但我觉得这个字在通报里完全合理合规,因为通报的最后注明了要在“有关法律程序终了后作出处罚”,什么事都要讲究一个程序,不可能那么快。 根据田女士2月14日在文旅局哭诉的视频,文旅局的工作人员大概率是说了这句话,但随即又解释他们的意思是已经让导游赶来了,只是还在路上。 田女士的丈夫曹先生也随之发出了视频,表示丽江市文旅局的领导态度之所以会那么好,旅行社之所以会退还费用,目的只有一个,要求他们下架视频! 有人私下给田女士发信息,表示让导游道歉没有任何意义,罚导游20000块钱赔给田女士,这事就算了了,并说田女士一家太较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