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精神,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也是居民医保缴费额继去年涨到380元之后,再一次的提升,而且能够预见的是,以后很可能还会以这种频率持续的增长。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用来保障非单位职工的居民生病就医后的费用补偿方式,这些年却越来越显得“鸡肋”。 然而,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性质,保额当年未使用次年全部清零重新计算,今年又涨到了400元,感觉交不起了。 相信抱着这种想法的网友并不在少数,居民医疗缴费金额的持续增长,已经严重打击到了人们的缴费热情。 即便以一家四口来计算,一年也需要支出1600元,看起来不多,可是考虑到家庭的收入,那就是不小的开支了。 更让网友们不满意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报销时,由于报销比例低,扣除起付线、自付部分后,实际报销的金额往往并不多。 前段时间,孩子因为过敏性哮喘在市里的三甲医院住院治疗9天,总花费5593.08元,最后只报销了2379.06元,刚刚达到一半的比例。 据国家医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23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了96293.02万人。 要知道,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的筹资标准为1020元/人,按照个人380元的缴费金额来算的话,财政就要为每个参保人支出640元。 个人拿的只是小头,国家给的才是大头,况且,对于那于低保等困难的群众,财政还会给予部分或者全额的补助。 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绝大部分都是患者自付,群众的负担还是很重的。 而到了如今,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经能达到70%左右,明显降低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与职工医保还需个人缴费不同,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将自动获得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个人不需要再另外缴纳大病保险的费用。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政策是:参保人员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年度累计达到1.4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为60%-90%,年度封顶与统筹基金共同封顶50万元。 针对困扰群众的一些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居民医保同样也有相应的报销政策,极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以前的时候,“新农合”只能在本县(区)的医院就诊才能更方便的报销,异地就医时不便报销的比例低,还不能当时直接结算。 而现在,不仅是在本县、本市、本省都能直接 享受到就医报销服务,就算在全国范围内,也能享受到跨省直接结算的便利了。 看起来,一个人拿出了380块钱,一家四口就是1520元,如果当年没有人住院,好像这些钱就打了水漂。 一旦动用了这个保障,相比所缴的这笔380元的费用,再说“划不划算”,相信大家都能够分析的出来。 居民医保不同于职工医疗,它确实有一些天然的弊端,例如想要享受服务,就必须一年一交钱,哪怕是到了该退休的年龄,也同样如此。 随着2024年缴费额的确立,每个人400元的标准,的确也已经不算低了,考虑到居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居民医保是否应该有所改变,还需要好好思考一下。 不过,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不要轻易选择放弃这份保障,要知道,相比于商业保险,居民医疗不管保障范围、额度、可靠性,还是性价比,优势都还是很明显的。 大家都知道“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同样的,千万别“病到来时才后悔没有参保”,那时候要付出的可不是这小小的400块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