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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发布时间:2023-03-02

  2023年2月13日,西安高新公租房针对第一批选房的剩余房源发布了第二批选房通知,详情见正文。

  根据《关于发布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报名方案的通知》、《关于对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摇号排序结果公示的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发布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蓝博公寓D区、锦业公寓、软件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选房方案。

  下午14时15分至14时25分,蓝博公寓C区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最后分配一居室;

  本批次剩余分配房源蓝博公寓B区7间(一居室3间,一室一厅4间)、蓝博公寓C区17间(一居室15间,一室一厅1间,两室一厅1间)、蓝博公寓D区3间(均为一居室)、锦业公寓25间(一居室22间,一室一厅3间)、软件公寓36间(均为一居室)共计88间;本批次将根据摇号顺序结果依次递补,直至房源分配结束,大家可根据房源情况自行选择参加。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集中组织各小区分批次进行选房;选房人员根据摇号顺序依次按报名的小区、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各小区剩余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人员流动等因素带来的疫情风险,请选房申请人按户型开始选房具体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选房地点。工作人员将按排序号依次叫号(共叫三次)进行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但在选房期间内到达,选房次序将排至所选小区、户型最后一位选房人之后;若申请人在选房期间未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具体请关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相关通知;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

  选房工作结束后,已选房人员于2月17日下午15时以后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配租通知书,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所需携带的资料到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23年2月18日至2月19日;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一)申请人可委托配偶办理入住事宜,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申请人未有委托的,可在规定的入住办理时间内致电保障房公司或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延期办理入住,延期时限自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截止之日起10天;若未在延期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选房的,可委托下列人员办理选房事宜:(一)选房申请人可委托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办理选房事宜,父母、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事宜,现场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其中,《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户主页及被委托人信息页,同时,提供委托人《居民户口簿》信息页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高新发〔2012〕55号)文件精神,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线)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目前,西安公租房暂无3月最新公租房面世,西安市本级公租房,高新公租房,曲江公租房等均为已有房源,详情见正文。

  西安高陵区目前有3处公租房小区,分别是高陵区民生小区公租房,位于高陵区东二环路;九境城公租房,位于高陵区鹿苑大道以西;金鹿尚居公租房,位于高陵区渭阳北路,详情见正文。

  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的供应对象为区内用人单位就业人员,曲江户籍但是在曲江没有工作的市民不可以申请,详情见正文。

  目前西安公租房报名计划均有相关住房保障部门通知,暂无最新安排,市本级通过西安住建局查看,详情见正文。

  不能作为买房落户,但是可以作为安居落户申请落入西安市户口,因为公租房不能转为个人名下,详情见正文。

  市本级公租房,高新公租房,曲江公租房需要等待资格审核后的房源报名通知,大学生公租房仅需要等待入住短信即可,详情见正文。

  摆放家具等活动可以,但是不能拆装墙体,不能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擅自扩建、加建、改建、装修,详情见正文。

  包括申请资格,等待房源报名,公示报名摇号名单,参与摇号,公布摇号结果,选房入住等,详情见正文。

  暂无最新通知,希望里时光序公租房目前在最后的更新维护中,本人持续追踪最新入住通知,详情见正文。

  西安公租房目前均可以申请,没有截止日期,大学生公租房在网上申请,市本级公租房前往线下申请,详情见正文。

  免费申请,西安公租房申请免费,但是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其中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成年,详情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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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3日,西安高新公租房针对第一批选房的剩余房源发布了第二批选房通知,详情见正文。

  根据《关于发布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报名方案的通知》、《关于对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摇号排序结果公示的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发布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蓝博公寓D区、锦业公寓、软件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选房方案。

  2023年2月16日下午14时开始,依次递补选房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下午14时至14时5分,蓝博公寓B区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一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居室;

  下午14时15分至14时25分,蓝博公寓C区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最后分配一居室;

  本批次剩余分配房源蓝博公寓B区7间(一居室3间,一室一厅4间)、蓝博公寓C区17间(一居室15间,一室一厅1间,两室一厅1间)、蓝博公寓D区3间(均为一居室)、锦业公寓25间(一居室22间,一室一厅3间)、软件公寓36间(均为一居室)共计88间;本批次将根据摇号顺序结果依次递补,直至房源分配结束,大家可根据房源情况自行选择参加。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集中组织各小区分批次进行选房;选房人员根据摇号顺序依次按报名的小区、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各小区剩余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人员流动等因素带来的疫情风险,请选房申请人按户型开始选房具体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选房地点。工作人员将按排序号依次叫号(共叫三次)进行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但在选房期间内到达,选房次序将排至所选小区、户型最后一位选房人之后;若申请人在选房期间未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具体请关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相关通知;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

  选房工作结束后,已选房人员于2月17日下午15时以后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配租通知书,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所需携带的资料到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23年2月18日至2月19日;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若已选房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入住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入住事宜:

  (一)申请人可委托配偶办理入住事宜,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申请人未有委托的,可在规定的入住办理时间内致电保障房公司或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延期办理入住,延期时限自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截止之日起10天;若未在延期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一)选房申请人可委托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办理选房事宜,父母、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事宜,现场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其中,《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户主页及被委托人信息页,同时,提供委托人《居民户口簿》信息页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高新发〔2012〕55号)文件精神,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线)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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